真实案例:近日,陈女士在路过某美容院时,听到这样的诱人广告:“女士您好,你的皮肤看起来白皙光滑,就是T字部位有点出油,进来我们店里检测一下面部肤质吧,免费的哦。”陈女士心想只是检测一下肤质也无妨,就进入美容院,不曾想,美容院的工作人员提供免费美容之后,告知陈女士已经使用了昂贵的护肤品,要强制收取1860元。陈女士瞬间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霸王商家,立即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最终结果:新兴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我所进行调解,经过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860元,另1000元的护肤品消费 者带回家自己用,消费者表示满意。工商人员在此提醒消费者,在接受“免费服务”之前,一定要先问清楚是否收取服务费和产品费,不要被商家的“甜言蜜语”蒙 蔽了耳朵。
找法网小编看法:现在有许多商家都是先以“免费服务”来作噱头从而吸引消费者,再通过各种推销方式来让顾客消费,这种强制消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作为消费者,一定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对付这些情况。
对于强制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强制性消费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如发生纠纷同样规定了消费者的救济途径:(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消费者可以索回一定损失,但一般不会是全部,因为强制消费有多种因素,比如,你不需要消费此类商品,但强制消费后你也消费了,这在索赔过程中有可能是你得到全部赔偿,这就算你“白”消费,白吃白用白拿,不过一般不会这样,除上述救济途径获得赔偿外,工商部门还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罚金等。
还有的是以“托”的形式进行欺骗性强制消费的,这涉嫌犯罪,除工商行政部门做相应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