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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妇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3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之际,汕尾市妇联联合市普法办在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汕尾站)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来自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律师、基层妇联代表等共20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意义、如何履行各相关部门职责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对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预防家庭暴力和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为家庭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构建了预防和遏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丰富了国家和社会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和手段,有利于建设和维护平等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处置家庭暴力行为涉及到公安、法院、司法和妇联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应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紧密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同时应加强反家暴法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反家暴的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一是要深入学习,正确掌握和领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要点和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先学一步,做到熟记在心,运用自如。二是要大力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对这部新法进行宣传,引导家庭成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社会反家暴意识,向家庭暴力说“不”;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对接好相关工作,让受害人及时得到帮助与保护。(汕尾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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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汕尾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