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着春天的脚步,踩着春风的节拍,我们共同相聚在这风光旖旎、人文荟萃、空气清新的滨海之城——汕尾市城区,春天是我们放飞的企盼,春天播撒希望的种子……
4月11日,在红电花园小区,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活动由汕尾市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汕尾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主办,汕尾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承办。活动的成功举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理念,认真落实汕尾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工作部署。
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群众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发展,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在活动上,凤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开宇提出4点希望。
一是希望社区居民树立“主人翁意识。尽快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争当垃圾分类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广者,让垃圾分类成为社区全体居民的新风尚、新习惯、新美德”。
二是希望部门、社区(村)树立“带头”意识。率先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准投放。
三是希望社区“两委”树立“创新”意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多级联动、部门协同共管,在解决问题中积累经验,为下阶段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提供可操作、有实效的经验做法。
四是希望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将垃圾分类与“创文”“创卫”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形成垃圾分类与“创文”“创卫”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试点工作活动的成功开启,意味着汕尾市城区垃圾分类的工作将全面铺开,让我们一同把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共建善美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