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七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汕尾开放大学、市城区人民法院、陆丰市人民法院、海丰县人民法院、陆河县人民法院等10个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华侨管理区党委和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对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工程领域开展机动巡察。近日,市领导黎明、李志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带队向以上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市分管领导林少文、林军、石磊、邓涛等分别出席有关党组织巡察反馈会议。
市委巡察组肯定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审判效率、案件质量、案件执行率有待提高,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严格,政治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仍有发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不规范。
市司法局党组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到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短板,公证业务不够便民,对下属戒毒所监管不够到位。局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一些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抓律师队伍作风仍需加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严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措施不够有力,耕地保护、土地卫片执法、生态修复等工作有待加强,“放管服”改革、专项资金使用推动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组织建设重视不足,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党政会议职能不分、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等问题。主责主业履行不够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目标未能落实,一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核不严,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重点领域管理不到位问题。党建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党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有待加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抓政治理论学习还存在“两张皮”问题。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助推我市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创新还存在差距。领导班子对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汕尾开放大学党委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够到位,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严不实。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改革精神、创业精神、担当精神不够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等问题。
市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政治思想引领不够有力,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贯彻落实“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求存有差距,一些案件审判把关不够严格,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不够有力,司法公开存有差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纪律建设有待加强。组织建设存有短板,存在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等问题。
陆丰市人民法院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第一议题”学习存有偏差。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案件审判质量问题突出,执行难问题有待破解,基层法庭便民服务不到位。风险隐患问题突出,随机自动排案工作不到位,案件档案管理不严格。管党治党宽松软,存在奢靡之风禁而不止、差旅报销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较突出。
海丰县人民法院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数逐年上升,审判运行机制不够规范。履职担当不够到位,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力度不够,案件执行不够及时、诉讼费管理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重要领域廉政风险问题比较突出。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力度不够,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践行“公正司法”存有差距,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数逐年上升,司法运行不够规范,主动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存有不足。履职担当有待加强,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够彻底,司法办案质量仍需提升,执行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诉讼费管理不够到位。纪律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华侨管理区党委巡察“回头看”发现政治理论学习、清理违建、选人用人、工程建设廉政风险等方面问题整改效果不够明显,“老问题”仍有表现。“新问题”主要体现在区党委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建设项目存有“面子工程”问题。
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发现局党委在抓规范执法、财经纪律、内部管理、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老问题”仍未彻底整改到位。在履行公安职责、抓意识形态工作、落实监督责任、消除管理风险、规范财务管理等方面,暴露出“新问题”。
反馈会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层层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对党的忠诚担当。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强,诚恳接受,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