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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陆丰发布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奖举报的公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公告

陆府公〔2021〕26号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陆丰市人民政府设立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事项及奖励

1.对举报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油库,查实属于非法油库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非法加油点(黑加油站)奖励人民币1万元;

2.非法储存和销售的液化石油气站点,举报违规堆放点,查实奖励500元;举报违规堆放点超10个瓶以上,查实奖励3000元;

3.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企业、门店、用户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查实奖励500元。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查实后奖励1000元。

5.出租屋、小产权房电动车违规入楼入户,“三合一”、“二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查实奖励500元。

6.非法加工食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实后奖励1000元。

二、举报方式及奖金领取

提倡实名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采取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接报部门承诺做好保密工作,一旦泄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30日内到市应急管理局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

举报受理单位:陆丰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660-8612789

特此公告

                               陆丰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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