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整治】海丰公安交警多措施强力推进我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交警大队高站位高要求,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细化,对各类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措施强力推进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加强见警率、管事率。对县城各个主要路口实行定人定责的站岗执勤。
二、对三条创建的文明示范路开展常态化管控,确保县城交通秩序良好。
三、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占道、逆向停车、人行道上乱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泥头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飙车严重违法行为。
七、教育、劝导和整治驾乘人员无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八、持续在各全县各区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劝导教育活动。
七月份交通整治主要工作数据
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1宗;现场和非现场查处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258宗;查处驾乘电动自动车不戴头盔888宗;现场查处“泥头车”等货车超载52宗;现场查处货车疲劳驾驶、非法改装23宗;现场和非现场查处城市道路重中型货车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6宗;现场查处国省道超员、逆行、货车违法载人30宗;现场查处国省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5宗;现场查处国省道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163宗;现场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1宗;现场查处乘车人不系安全带126宗;查处农村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