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詹伟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詹伟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登记申领两个户口;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詹伟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詹伟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詹伟忠简历
詹伟忠,男,1966年9月生,汉族,广东汕尾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9月任汕尾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2004年1月任汕尾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8月任汕尾市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
2013年1月任汕尾市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建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3年3月任汕尾市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市建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14年5月任汕尾市国资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市建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014年11月任汕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建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018年6月任汕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月任汕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0年11月被免去汕尾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职务、中止党员权利;
2020年12月被免去汕尾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汕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