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元...
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境外疫情从海上输入,坚决防止非法入境人员从我市沿海登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陆丰。特此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和举报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特通告如下:
举报电话:
1、陆丰市公安局:110;
2、打击走私部门:0660-8519943,殷警官 19925089905(微信同步);
3、出入境管理部门:0660-8522828 , 陈 警 官 19925089139(微信同步);
具体奖励标准按照《陆丰市对涉走私、涉偷渡违法犯罪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1 年。
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