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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截止 | 征文、摄影作品征集,快来投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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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展好“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我区实际,区妇联、区文联决定以“巾帼心向党  喜迎二十大”为主题,开展“幸福在我身边”征文、“榜样在我身边”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

汕尾市城区妇女联合会

汕尾市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汕尾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汕尾市城区作家协会

二活动内容

(一)“幸福在我身边”征文活动

1.征集内容围绕“幸福在我身边”,聚焦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发现身边可知可感的新变化、实实在在的新收获,通过文字的形式,记录身边的幸福“小故事”,展示美好人生、家庭幸福和美好前景,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折射大时代。

2.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是诗歌、散文、小说等,体裁不限(均可配图片、请标注图片说明),字数在3000字以内。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本人,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禁止反动、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4)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宣传、出版、交流及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不再通知作者及另付稿酬。

5)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活动之所有规定。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二)“榜样在我身边”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1.征集内容围绕“榜样在我身边”,聚焦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感人瞬间,用摄影作品的形式,以表现人物、事件、场景等为创作内容,记录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亲身感受的所见所闻,反映人们互帮互助、互信互爱的真实场景,展示榜样风采,传递榜样力量,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凝聚巾帼力量,以文艺赋能助力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

2.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作品一律要求电子稿形式,每幅作品除标题外,须附上拍摄时间、地点、作品描述等文字说明(照片分辨率为300dpi,每幅作品在3M以上,JPEG格式)。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本人,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投稿者应确保所投作品本身原貌及其所反应事件的真实性,原则上为纪实作品,谢绝电脑创意作品和艺术摄影,不得通过制图软件等方式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可在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

4)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禁止反动、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5)主办单位有权在展览、宣传、出版、交流及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所有入选、获奖作品,不再通知作者及另付稿酬。

6)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活动之所有规定。

3.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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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汕尾市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