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金瑞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在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万中村西面建设汕尾市金瑞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升级建设项目,并委托广东德隆裕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900000m2,总投资9980.64万元。项目全年存栏母猪5000头、哺乳猪15300头,年出栏猪苗12万头。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汕尾市金瑞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pi6mEOLLEZBw3oIudrn5A(提取码:14gp)。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汕尾市金瑞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莲花山万中村西面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5813205209 电子邮箱:hflmh002@1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广东华南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15296807186
电子邮箱:1349239282@qq.com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公众及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汕尾市金瑞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