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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时间:2021-08-31 来源:汕尾市城区创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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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

城市因文明而美丽,人民因城市而自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目标,聚焦聚力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以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为总抓手,推动市城区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品质不断提升,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海湖城”城市形象不断凸显。点滴变化和进步,凝聚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辛勤汗水,离不开全体市民朋友的热忱参与。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更加舒心舒适、宜业宜居的良好环境,是顺应群众期盼、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建设幸福宜居城市的民心工程。共享靠共建,共建惠民生。“创国文”必须人人参与,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做崇德友善的示范者。存公德之心,行道德之事,做有德之人,大力弘扬为了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的“大善”,为了社会进步与事业发展的“中善”,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小善”和遍布身边、触手可及的“微善”,以善行义举为“首善之城、善美之区”增光添彩,充分展示新时代汕尾市民的文明素养。

二、做文明秩序的维护者。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

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自觉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提倡餐桌礼仪,响应“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培养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文明出行,行人、车辆各行其道,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礼让斑马线,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四、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积极参与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细胞创建,踊跃参加交通劝导、平安建设、环境整治、扶老爱幼等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奉献社会,劝阻不文明行为,倡树时代文明新风。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美好家园人人受益。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投身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共同打造街净、路畅、城美、人和的宜居幸福城区!

 

汕尾市城区创文办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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