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我市在密切接触者样本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目前,市、县两级疫情防控部门已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和隔离管控,并严格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人员1活动轨迹如下:
人员2活动轨迹如下:
根据防控需要,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3月11日以来与该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返回,要严格遵守目的地的防控要求。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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